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服务唐山地方经济,繁荣基础研究,启动2022年度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承担校内科研项目未结题者和放弃项目者不得申报。
2、外出进修或学习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精心组织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清项过程中违背相关要求者不能申报。
申报人需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研处将严肃处理。
二、选题范围
本次选题紧紧围绕我国将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唐山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牢牢把握唐山发展新趋势新内涵拟定。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产出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服务地方经济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教师教育研究;冀东文化研究;满足唐山社会需求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大钊精神”、“抗震精神”研究等方面选题。
三、申报具体事宜
(一)博士基金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尚未取得博士基金资助的博士(后)
2、研究周期:2至3年。(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3、资助经费:资助限额原则上为文科博士2-3万元(博士后另加2万元)、理科博士3-5万元(博士后另加3万元)。
4、成果要求: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2篇1-12类或1篇1-5类、1-6类、1-7类、1-11类或以上论文;(2)发表1篇1-12类或以上论文且取得1项2-2类、5-3类、5-7类、6-1类、7-1(第一项)类智力成果;(3)批准国家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二)其他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人员
2、研究周期:一至三年。
3、资助经费:0.5-3万元(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其他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1篇1-13类或以上论文;2)取得1项2-2类、2-3类、2-4类、2-6类、5-5类、5-8类、6-2类、7-1(第二项)类或以上智力成果;3)批准省级指令性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四、评审要求
本次申报共分为四个流程:报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会审、签订任务书。
申报材料:
(1)《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1式2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以“姓名”+“校内项目”命名发送电子版至1612715014@qq.com。
(2)《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论证活页》,1式10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发送电子版1612715014@qq.com。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和26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联系人:唐瑞霞、赵海燕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