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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59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服务唐山地方经济,繁荣基础研究,启动2022年度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承担校内科研项目未结题者和放弃项目者不得申报。

2、外出进修或学习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精心组织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清项过程中违背相关要求者不能申报。

申报人需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研处将严肃处理。

二、选题范围

本次选题紧紧围绕我国将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唐山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牢牢把握唐山发展新趋势新内涵拟定。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产出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服务地方经济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教师教育研究;冀东文化研究;满足唐山社会需求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大钊精神”、“抗震精神”研究等方面选题。

三、申报具体事宜

(一)博士基金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尚未取得博士基金资助的博士(后)

2、研究周期:23年。(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3、资助经费:资助限额原则上为文科博士2-3万元(博士后另加2万元)、理科博士3-5万元(博士后另加3万元)。

4、成果要求: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21-12类或11-5类、1-6类、1-7类、1-11类或以上论文;(2)发表11-12类或以上论文且取得12-2类、5-3类、5-7类、6-1类、7-1(第一项)类智力成果;(3)批准国家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二)其他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人员

2、研究周期:一至三年。

3、资助经费:0.5-3万元(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其他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11-13类或以上论文;2)取得12-2类、2-3类、2-4类、2-6类、5-5类、5-8类、6-2类、7-1(第二项)类或以上智力成果;3)批准省级指令性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四、评审要求

本次申报共分为四个流程:报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会审、签订任务书。

申报材料:

1)《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12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以“姓名”+“校内项目”命名发送电子版至1612715014@qq.com

2)《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论证活页》,110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发送电子版1612715014@qq.com

申报时间

20211125日和26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联系人:唐瑞霞、赵海燕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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