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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组织申报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09:03

各单位:

2021年度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请参考《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基础,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研究须严格遵循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

申报课题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纸质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电子材料:《立项申请书》以“姓名”+“省编办申请书”命名发送至邮箱tssfkyc@163.com。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项要求

2021年度课题研究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短期研究课题结项,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第二阶段为中长期研究课题结项,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课题承担人可根据课题研究周期自愿选择结项时间,结项评审前不再另行发布申请课题结项通知。

承接课题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年度。确需延期结项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研究中心批准同意,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时须注明“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呈报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阅须提前征得省委编办同意。

课题结项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见附件)和研究成果一式五份。研究成果请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成果格式要求》(见附件)统一排版。

五、其他事宜

2020年度机构编制第一阶段课题研究已于2020年12月完成评审结项工作,省委编办已向社会公开发布结项评审结果。申请2020年度机构编制第二阶段课题研究结项的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省委编办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结项评审工作。完成确有困难的课题,可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延期结项,延期时间不超过1个年度,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课题研究。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4921

科研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