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0、2019年度立项的课题、2018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各类成果发表时间应在本次结项申报截止日期之前)。
二、结项材料内容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 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以上文本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顺序为:①封面(蓝色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3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三、系统结项申请(仅限于发展课题)
发展课题负责人应首先登录课题管理系统(http://www.sklxhc.com/)提交结项申请(系统要求的项目均需填写),上传填写好的电子版结项审批书(结项审批书模板在管理系统申报模板栏目下载),并在系统上录入成果信息(包括:刊物名称/出版社/xxx批示、字数、刊物级别、负责人是否第一作者),同时在附件栏目上传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的电子版成果。提交申请后请及时联系科研处进行审核,待科研处审核后,按照上述“结项材料内容”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
民生课题不需要登录课题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只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负责人请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组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的督促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特别是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纸质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5月15日前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课题(著作除外)此次提交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一律作终止处理,予以撤项。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4921
《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通知》链接:https://hebsky.org.cn/ggl/5853.jhtml
科研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