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就做好2021-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含《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均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可以对选题文字表述作出适当调整;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本年度优先支持选题指南题目。本项目限项20项。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申请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8年3月15日后出生)。
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三、相关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2021年1月结项结果近日发布),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各科研管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撤销申请人申报资格,同时撤销在研项目,并将科研管理部门列入科研诚信档案。(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4.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5.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6.在校内项目清理名单上老师放弃项目者不得申报、名单上涉及未结项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反馈者,以后不得申报任何校内外科研项目。相关通知见链接:https://kyc.tstc.edu.cn/info/1059/2511.htm
四、申报流程
1.用户注册。新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注:一人一号,不得重复申请账号。
2.下载《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填报。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定稿后,上传至“项目申报立项系统”即可。
3.形成纸质材料。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并按程序上报,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
五、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课题论证活页》(15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材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姓名”+“2021省社科电子材料”命名打包发送邮箱1612715014@qq.com。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立项申报汇总表》,信息不全或错误者影响立项自行负责。
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至4月23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瑞霞、赵海燕
联系电话:0315-3863015、0315-3864921
电子邮箱:1612715014@qq.com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