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单位:
学校拟对各院系进行科研工作考核,请各院系按以下说明做好准备工作。
1.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按照《业务单位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校字[2016] 1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科研业绩占80%,其他一级指标(包括科研管理与服务、科研活动开展情况、社会服务、支撑教学等)共占20%。
2.科研业绩的分数根据《科研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校字[2016] 9 号)及《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字[2020] 47号)填写《业务单位考核科研业绩量化统计表(2020)》计算标准分,然后按公式“本系标准分÷最高标准分×80”计算每个系的该项分值。用于2020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的科研业绩是指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之间完成的科研业绩。
3.2021年3月4日前,各院系要按照学校对业务单位科研工作考核打分表涉及的考核内容准备好支撑材料,根据支撑材料及等级标准给出每个指标的自评等级填写科研工作考核打分表并形成考核报告。2021年3月4日各院系将自评打分表、考核报告(电子版)、业务单位考核科研业绩量化统计表(电子版)、和支撑材料送科研处,科研处将考核报告在各业务单位公示。
4.2021年3月9日,学校组织科研工作考核组,召开考核会,各院系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陈述本院系自评分依据等科研工作情况,考核组对每个系给出最终的科研工作考核打分。
科研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