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请充分反映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以此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2.规范名称。拟申报基地具体名称按类别作如下规范:
(1)综合场馆类和公共服务类:以实际名称命名;
(2)专题特色类、科研基地类和信息传媒类:按照“行业(领域)+特色(类型)+载体名称”的方式命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审核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平台”(http://kp.kjfww.com/)申报,通知科研处进行审核。
2.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审核后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省科技厅。
3.上传盖章页
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
3.反映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
联系人:李华伟
联系电话:386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