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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8:05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服务唐山地方经济,繁荣基础研究,启动2021年度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承担校内科研项目未结题者和放弃项目者不得申报。

   2、外出进修或学习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精心组织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清项过程中违背相关要求者不能申报。

申报人需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研处将严肃处理。

    二、选题范围

    本次选题紧紧围绕我国将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唐山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牢牢把握唐山发展新趋势新内涵拟定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服务地方经济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教师教育研究;冀东文化研究;满足唐山社会需求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大钊精神”、“抗震精神”研究等方面选题,不在选题范围内的自选题目原则上不予立项资助。

    三、申报具体事宜

  (一)博士基金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尚未取得博士基金资助的博士(后)

  2、研究周期:23年。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3、资助经费:资助限额原则上为文科博士2-3万元(博士后另加2万元)、理科博士3-5万元(博士后另加3万元)。

  4、成果要求: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2篇1-12类1篇1-5类、1-6类、1-7类、1-11类或以上论文;(2)发表1篇1-12类或以上论文且取得12-2类、5-3类、5-7类、6-1类、7-1(第一项)类智力成果;(3)批准国家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二)其他项目

  1、申报人员:正式签约来我校工作人员

  2、研究周期:至三年。

  3、资助经费:0.5-3万元(具体经费额度根据任务书成果核定)

  其他项目预期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1篇1-13类或以上论文;2)取得1项2-2类、2-3类、2-4类、2-6类、5-5类、5-8类、6-2类、7-1(第二项)类或以上智力成果;3)批准省级指令性项目立项,可直接认定结题。成果分类见《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院字[2020]47号文件

   四评审要求

   本次申报共分为四个流程:报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会审、签订任务书。

申报材料:

  (1)《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1式2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姓名”+“校内项目”命名发送电子版1612715014@qq.com

  (2)《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论证活页》,1式10份,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发送电子版1612715014@qq.com

  申报时间

  20201214日和15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联系人:唐瑞霞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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