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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1:09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办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现就做好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类别: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项目外,其他23个学科申报材料由我统一报送河北省社科工作办。

、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4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61-2019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四、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13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我办审核,合格者方可结项并进入出版程序。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由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我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申报材料:

1.申请书见附件8份;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

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6.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表除外)均需刻入光盘报送至科研处

截止时间:20206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