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事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科普事业发展,我市将推荐第七届“河北省科普事业贡献奖”人选,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从事科普工作满3年以上;且具有相关科普著作、调研成果、论文等,被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用、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原创科普作品。
如实填报并提交《河北省科普事业贡献奖呈报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并附200字以内的个人科普事迹简介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详情见附件。
有意向申请者请于9月16日上午将材料交科研处,过期不候。
联系人:李华伟
电 话:0315-3864812
科研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