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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5:51

     有关各单位:

经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领导批准,现就做好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含《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2019年省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33,择优推荐。

      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均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依据课题指南申报的,请在课题论证“选题依据”中予以说明);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论是按《选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63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流程

      由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本年度进行限项申报,因此校内进行预筛选,再上报省规划办。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

      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科研处初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终审

     申报截止时间:201948日下午5:00

申报材料(见附件)

材料名

纸质版

份数

装订要求

电子版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项目论证》活页

10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报名单电子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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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详细版)

2

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项目名+姓名+单位”的统一格式命名,发送电子邮箱地址:1612715014@qq.com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预期成果至少1CSSCI收录论文。

2.结题条件:必须达到预期成果,否则不予结题。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5.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申报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6.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7.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8.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9.申请书填写要求: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10.申报课题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11.初审依据:研究内容在我校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的框架内。

联 系 人:唐瑞霞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2019年321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