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1:22
各单位:
根据《校字(2018)55号 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现对我校尚未评审过的专著、决策咨询报告、横向课题和软件进行相关评审工作,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业绩的评审材料一式五份并于12月6日下午报送科研处。我校科研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均以本次审核为准,未参与审核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定。
科研处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