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0:34
教育厅计划下半年对超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清理范围内且尚未结题的名单附后,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结题,逾期填写撤项申请表做撤项处理。教育厅科学研究类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被撤销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我校申报结项截止日期:2018年8月18日, 结项材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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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