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质量,科研处将在正式申报之前提前组织预申报。预申报包括科研处形式审查、校内专家论证和校外专家论证三个阶段。通过论证的项目,科研处正式推荐申报省自然项目;不经过预申报的项目,科研处不受理正式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2018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并按其要求撰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准备申报条件要求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复印件。申请书撰写需注重科研选题、最新文献查阅、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做到申请项目研究背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明确。
预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受理范围
拟申报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
二、预申报人员范围
1、以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未获批人员;
2、2017年、2018年引入我校的理工科博士研究生;
3、其他有意向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
三、预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 科研处形式审查(5月24日-5月25日)
1、申请人于5月21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申请书(附件)以及申报条件要求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材料A4单面打印。申报书一式十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第二阶段 校内专家论证(5月25日-5月29日)
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论证,并对经过论证的项目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于一星期内参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具体日期和形式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 校外专家论证(5月30日-6月15日)
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对申报项目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于一星期内参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具体日期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正式申报
经过预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正式申报,项目申请书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jhpt.hebstd.gov.cn:81)进行填报,现管理平台尚未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3、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参考
附件4、具有开具SCI、EI收录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名单
联 系 人:王阳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2018年5月7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