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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0:00

 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质量,科研处将在正式申报之前提前组织预申报。预申报包括科研处形式审查、校内专家论证和校外专家论证三个阶段。通过论证的项目,科研处正式推荐申报省自然项目;不经过预申报的项目,科研处不受理正式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2018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并按其要求撰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准备申报条件要求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复印件。申请书撰写需注重科研选题、最新文献查阅、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做到申请项目研究背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明确。

预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受理范围

拟申报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

二、预申报人员范围

1、以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未获批人员;

22017年、2018年引入我校的理工科博士研究生;

3、其他有意向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

三、预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 科研处形式审查(524-525)

1、申请人于521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申请书(附件)以及申报条件要求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材料A4单面打印。申报书一式十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第二阶段 校内专家论证(525-529)

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论证,并对经过论证的项目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于一星期内参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具体日期和形式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 校外专家论证(530-615)

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对申报项目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于一星期内参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具体日期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正式申报

经过预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正式申报,项目申请书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jhpt.hebstd.gov.cn:81)进行填报,现管理平台尚未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参考 
附件4、
具有开具SCI、EI收录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名单 

联 系 人:王阳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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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