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正式开展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省部级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重点支持语言生活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对语言文字事业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理论类问题研究,支持相关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现将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2、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3、已主持国家语委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请国家语委新的各类项目;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国家语委重大项目。
4、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 1 个项目;
5、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最多同时主持 2 项国家语委在研科研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最多主持 1 项国家语委在研科研项目。
7、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8、申请自筹项目的,需有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所需研究经费(非个人经费)的银行到账证明,项目申请才可以进入评审环节,通过评审的方可被批准立项。
三、结项要求
1、我校集中受理结题的基本要求“至少一篇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2、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研究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3、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
5、非重大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或录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6、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论文(集)、译著、咨询报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文本、软件、数据库、发明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章、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对重大项目成果的评估要特别注重考察其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情况。
7、国家语委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成果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著作、鉴定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的首页、致谢部分等醒目处,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项目研究成果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科研项目,须同时遵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1、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并提交纸质材料。
2、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3、除了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
4、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5、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项目为3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2年。
6、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7、纸质材料受理(一式4份)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报送科研处(10706东)。
联 系 人:王阳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2018年4月28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