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0:00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科研处《关于加强科研业绩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拟对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拟认定专著的著作进行审核认定工作,请相关著作第一完成人将《关于加强科研业绩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中规定的材料一式3份于3月15日前送本单位、部门的科研秘书。请各单位、部门的科研秘书于3月15日下午将收到的材料及业绩清单(样表附后)集中送科研处伍老师。我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均以本次审核为准,未参与审核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定为专著。
附件1、关于加强科研业绩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 附件2、拟认定著作清单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