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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拟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专家库,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标准化专家,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驻冀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经本人同意报名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二、专家资格要求

  1.65周岁(行业权威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愿意为河北标准化事业作出贡献,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相关任务。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有同等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有同等级别的管理人员,熟悉本专业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及标准发展趋势,参与过标准化工作或相关工作。

  3.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承担技术标准制修订、评审等工作能力。

三、专家职责

  1.为制定全省标准化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等提供咨询意见;

  2.根据需要和授权参与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标准化项目评审工作;

  3.参与全省实施标准化战略示范、试点项目的创建和评估工作;

  4.参与有关标准化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和研讨活动;

  5.为企业制修订标准及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提供咨询服务;

  6.依据授权对企业自我声明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为标准化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7.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四、征集流程

  1.征集工作采用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登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ebqts.gov.cn/)“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栏目,填写《河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将本人职称、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一式两份),2017年1月10日前提交科研处。

  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备选专家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专家,颁发聘书并纳入全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人:伍浏阳联系电话:3864912

                                               科研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