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0:00
河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档案局 科技项目2016年立项选题指南》的通知
冀档办〔2015〕40号
河北省档案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档案局
科技项目2016年立项选题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档案局,定州、辛集市档案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省档案科技立项工作,现将《河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6年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选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确定选题,认真组织2016年我省档案科技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一、立项要求
1.立项选题要密切联系实际,关注普遍性需要,突出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广泛适用性,使之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 立项选题要了解掌握历年档案科研成果内容,防止重复立项、重复研究,已列入河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的,不重复立项。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条件,确保项目严格按计划实施。为集中精力,确保重点,使项目研究按期完成,一般一人不宜同时承担多项课题研究。科研项目逾期未完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 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选题指南》选择申报项目,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选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河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并对项目研究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成果形式等进行综合,形成1000字以内的《项目内容摘要》。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计划任务书》一式5份及《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
各设区市档案局,定州、辛集市档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荐;省级机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档案局主管部门审查和推荐。
四、项目报送
我校申报要求
申报人将《计划任务书》一式5份及将不涉密的《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内容摘要》的电子版于2015年12月10当天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审核汇总后报市档案局。
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所填写内容字号统一为四号宋体。
联系人:尚海永
电话:3863015
附件1-选题指南
附件2-河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科研处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