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00:00
各单位:
2015年度科研经费预算需要按我校新修订的《唐山师范学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稿)》(校财字[2015]2号)的要求重新填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经费预算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唐山师范学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稿)》(校财字[2015]2号),按要求做好校内科研经费预算,于2015年3月13日当天集中报送科研处(预算表打印一式二份,课题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科建设经费同时需所在系主任签字),科研处汇总后报财务处上预算指标,科研经费方可使用。
科研处
20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