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00:00
各单位:
科研处现组织2014年1月集中结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按以下目录组织结项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5、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6、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7、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8、《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三份上报,一份存档),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成果名称、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等,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他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kxghw.hebnews.cn/xzzq/)
注:项目如需变更,需经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字。无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及顺序不得随意变更。
二、结项附加说明
为进一步调动省社科基金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的积极性,自2014年始,凡未在项目研究成果上署名者,在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项目组成员。为督促省社科基金项目组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凡以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3年的项目和以著作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4年的项目,不再拨付二期资助经费。
三、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规划办。
科研处
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