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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横向项目后期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00:00

横向项目相关人员:

科研处现开展办理横向科研项目后期手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结题的横项项目材料完整存档

科研处对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材料存档不完整,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把横向项目材料报科研处完整存档。

二、对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经费处理

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中“三、经费管理”的第8条规定:项目结题后的剩余经费全部退回给甲方,科研处决定对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剩余经费统一登记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退回原项目委托单位。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附原委托单位退回经费收据),并加盖原项目委托单位公章后打印一式二份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处理。

三、对未结题的横向项目处理

对未结题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可申请自愿放弃项目研究,填写《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打印一式二份报科研处,剩余经费全部退回原项目委托单位,

四、今后横向项目管理

科研处今后将加强对横向项目的严格规范管理。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141118

科研处

2014-11-14


附件、附件-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