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00:00
横向项目相关人员:
科研处现开展办理横向科研项目后期手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结题的横项项目材料完整存档
科研处对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材料存档不完整,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把横向项目材料报科研处完整存档。
二、对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经费处理
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中“三、经费管理”的第8条规定:项目结题后的剩余经费全部退回给甲方,科研处决定对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剩余经费统一登记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退回原项目委托单位。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附原委托单位退回经费收据),并加盖原项目委托单位公章后打印一式二份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处理。
三、对未结题的横向项目处理
对未结题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可申请自愿放弃项目研究,填写《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打印一式二份报科研处,剩余经费全部退回原项目委托单位,
四、今后横向项目管理
科研处今后将加强对横向项目的严格规范管理。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8日前
科研处
2014-11-14
附件、附件-横向项目经费退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