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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00:00

各单位:

    现将唐山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请承担唐山市科技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人:尚海永

科研处

2014-8-8

 

 

关于开展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处室:

按照局领导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4930日。

二、验收范围

市科技计划中应结题验收的各类别计划项目。

三、验收组织

验收工作由局计划财务处统一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参与,局长办公室确定验收方案,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项目承担单位配合,共同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本次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包括集中会议验收和现场会议验收两种。

四、验收安排

本次验收分材料准备、形式审查、组织验收和验收结果运用四个阶段,由局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一)材料准备

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91日前通过“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提交验收材料报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验收材料按照《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意见(试行)》(唐科计字[2012]25号文件)组织。

重大项目和单项课题资助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项目应出具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其他财政资助项目应出具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的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二)形式审查

局相关业务处室通过“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于98日前将“拟验收项目清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财处。

计财处汇总各处室项目情况,提出验收方案(包括拟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项目分组、验收专家和局内负责验收人员等),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三)组织验收

计财处根据验收方案牵头组织验收工作,局内负责验收人员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本项工作拟定2014930日前完成。

(四)验收结果运用

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填写验收证书。对拒不申请验收的超期项目和“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由局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撤销、整改”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财处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附件:拟验收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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