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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考评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00:00

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与改革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唐发〔201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唐山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县(市)区及企业考评手册》(附后,以下简称《考评手册》)。为做好2013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考评工作和科技创新优秀县(市)区、企业和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的评选奖励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管理)区管委会,唐山市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研生产及服务领域第一线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不包括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评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唐发〔2013〕8号文件要求,考评县(市)区、开发(管理)区2013年度的创新投入、创新能力、知识产权、高新产业、创新环境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申报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投入、成果转化、创新载体及创新环境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唐创办字〔2012〕11号文件要求,评选2013年度在科研开发、成果推广、科技成果、科技获奖、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学术带头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管理)区认真组织申报,并对做好本地考评材料的编纂,保证各项指标填报规范、真实和准确,且必须附相应证明材料。所填报的数据以统计部门上报的法定数据为准;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发改、科技、工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数据为准。各县(市)区、开发(管理)区负责通知并组织指导本辖区内企业和个人相关材料的填报,并由县(市)区、开发(管理)区把关、初评排序。

各县(市)区、开发(管理)区和企业,按照《考评手册》首页、材料目录、工作完成情况表、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上报每套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保证清晰可读,左侧装订,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其中企业考评中的“企业简介”(限1000字)电子版发至tsscxb@163.com。

2、唐山市科技拔尖人才的申报材料按唐创办字〔2012〕11号文件要求填报装订(一式3份)。推荐工作按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办法进行推荐,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管理)区管委会负责推荐本辖区内3-4人;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农办、市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科协等部门分别推荐本级本部门(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2人;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选,由市工商联负责推荐2人。推荐的人选,经个人申报、单位遴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其申报材料报市创新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市属以上企业申报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可直接报唐山市创新办,也可报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凡属于子公司的企业,由总公司负责通知,申报材料一律经总公司审核并盖章。

4、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5、申报材料务于2014年4月16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 系 人:伍浏阳   

联系电话:3863015

                                  科研处

                                2014-4-10


附件、2013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区企业个人考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