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00:00
各单位: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保证按期结题,科研处现组织2013年12月校内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及延期项目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常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审核书(合同书),自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成果数量和级别);项目取得成果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项目成果是否标注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及项目编号。
2、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可组织项目结题材料。从科研处主页——项目管理下载《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新)》,按填表说明填写评审证书并组织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如需变更,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从科研处主页——项目管理下载),并经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字。无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及顺序不得随意变更。
4、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整理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准予结题,颁发结题证书。
二、延期项目清理
校基金项目按项目合同期可延期1-2年。科研处将对所有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到期的校内科研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除外)进行清理。请项目负责人组织结题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延期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一律予以撤项。
延期项目如未完成项目结题指标,按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项目进展实际情况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及情况说明(用稿通知也可作为结题材料提交)。
联系人:尚海永
科研处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