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00:00
各课题承担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请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12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半年的课题及以专著形式结项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的课题。(不受理2013年度新立项课题结项)
2.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由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4.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5.课题负责人可从《河北社会科学网》(http://www.hebskl.cn)下载《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后,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当天报送科研处。科研处整理汇总后报省社科联,逾期不再受理。
6.对逾期不能完成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发展研究课题。
科研处
201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