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科协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二届“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开始组织申报第二届“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我市在职科技工作者,重点是常年工作在工农业生产、科研、教育、卫生等第一线,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是指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艰苦创业,勇于拼搏,默默奉献,不计名利,献身科技事业精神;创新求实,团结协作,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崇高思想境界;在本职岗位上为我市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堪称典范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材料:
1、《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呈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以word形式排版),另附同版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事迹摘要》(附件2)一式10份(可复印)400字左右(并附电子版,以word形式排版),由人选工作单位盖章,主要用于评委的评审工作;
3、获奖证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表彰方式:对获得“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颁发证书和奖牌,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
五、截止日期:请相关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12月16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1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呈报表
附件2唐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事迹摘要
科 研 处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