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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2日 00:00

 

各单位:

    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正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1962年(含1962年)以后出生的本市专业或业余社会科学工作者。参评者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科学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具有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参评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宣传上成果显著,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在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方面成绩突出,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业务成就突出,在省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发表5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专著。

    4、学术造诣较深,是省内或市内某一学科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居省内领先地位;

    5、在研究解决我市乃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中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市以上领导采纳,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曾获得第六届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曾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的人员均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617。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者填写《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填表时请注意不要改变原表格式),同时附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原件)、有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0元评审费及申报表电子版,请申报人务必将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写明申报材料目录,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08-5-22

 

 

 

附件: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