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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0:47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和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22〕10号),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2022年开展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仔细阅读《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认真填写《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二、报送材料

(1)《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附电子版。

(2)申报成果一式2份(至少1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每份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申报书》中有关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内容相对应、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

(4)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报告。

(5)《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

(6)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节点

1、5月10日,科研处申报材料初审。

为保障申报质量,做到申报材料准确、完整、无误,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5月10日至5月12日,申报人完善申报材料。

3、5月13日,申报人将最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人

尚老师:18131751858

电子邮箱:kycshy@tstc.edu.cn

五、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