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我校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学习相关通知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27.shtml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30.shtml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
二、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2份(至少1份原件,7份上报教育部,2份存档),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实施限额申报,我校分配指标为2项,需组织校内评审推荐。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请申报人于2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月10日上午,集中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18131751858
科研处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