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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0:58

各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我校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学习相关通知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27.shtml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30.shtml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

    二、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2份(至少1份原件,7份上报教育部,2份存档),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实施限额申报,我校分配指标为2项,需组织校内评审推荐。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请申报人于2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月10日上午,集中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18131751858

 

科研处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