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00:00
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推动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现就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明确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每年召开三次结项鉴定会,时间分别为1月下旬、6月下旬和9月下旬。各单位务于1月25日、6月25日和9月25日前,将拟结项项目按要求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报送)。
2、启用新版结项鉴定申请书。
自下次结项鉴定始,起用2014年3月修订的新版结项鉴定申请书。使用旧版结项鉴定申请书的,不予以办理结项鉴定。
特此通知。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