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00:00

为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管理,保证院级项目顺利开展并按期结题,现就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事项做如下说明,请项目负责人按说明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1、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2、对已完成结题考核指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组织填写项目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提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将集中组织结题评审。集中评审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4、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审核书(合同书),自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成果数量和级别);项目取得成果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项目取得成果最少有一项成果标注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成果及项目编号。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可组织填写项目结题材料。从科研处主页——项目管理下载《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按填表说明填写评审证书并组织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