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校内评审推荐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3月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等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寄送)到科研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人 |
1 |
学校-家庭一体化视阈下儿童青少年健全人格的生成机制与培养研究 |
马振 |
2 |
振兴教师教育背景下地方师范院校培养“四有”好教师路径研究 |
王淑娟 |
请以上两位负责人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书需要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并且去财务处盖章之后报送给科研处。《申报书》一式4份和《活页》一式7份。并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给13552665270@126.com。
科研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