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00:00
各有关县区、管委会科技局、财政局:
为加速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我市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农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产学研结合,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一批2014年度农转资金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农转资金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组织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示范性生产,带动周边大面积应用。重点对农业优良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支持,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转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唐山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合作组织。科技成果应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取得的成果。科技成果必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认定或审定。
2、优先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农业科技创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和市级其他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为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服务,能够在我市适宜范围内广泛推广。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地点、区域、范围、规模;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要达到的效果;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保障措施。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主申报单位可以明确适宜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或其他技术部门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作单位),双方责任和义务明晰。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形式。各县区、管委会科技局、财政局为项目申报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筛选和汇总,并正式行文填写推荐意见。申请单位填写《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经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考察后纳入项目库择机予以支持。
2、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务于2013年10月12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到科技局农业处,逾期视为放弃。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景会 2821785
附:1.《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模板
唐山市科技局农业处 唐山市财政局农业处
2013年9月30日
附件、关于征集2014年度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