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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度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00:00

各有关县区、管委会科技局、财政局:

为加速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我市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农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产学研结合,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一批2014年度农转资金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农转资金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组织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示范性生产,带动周边大面积应用。重点对农业优良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支持,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转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唐山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合作组织。科技成果应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取得的成果。科技成果必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认定或审定。

2、优先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农业科技创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和市级其他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为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服务,能够在我市适宜范围内广泛推广。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地点、区域、范围、规模;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要达到的效果;有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保障措施。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主申报单位可以明确适宜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或其他技术部门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作单位),双方责任和义务明晰。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形式。各县区、管委会科技局、财政局为项目申报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筛选和汇总,并正式行文填写推荐意见。申请单位填写《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经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考察后纳入项目库择机予以支持。

2、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务于20131012(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到科技局农业处,逾期视为放弃。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景会    2821785

附:1.《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模板

 

 

唐山市科技局农业处        唐山市财政局农业处

2013930

 
附件、关于征集2014年度唐山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