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转发,请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2010年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tstc.edu.cn )报送科研处。
注:我校科研人员只允许申报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指导项目
附件: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指导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0-6-10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类
分为青年基金项目、指导项目两类。青年基金项目主要面向优秀青年科研骨干;指导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是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同类别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申报。
3、项目申请书为2010年最新格式,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主页(www.hee.cn)查阅下载。
4、实行限项申报,根据各学校上年度承担省教育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情况,下达今年各学校申报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限额数(见附件2)。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填写《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要求A4纸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按照优先推荐顺序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数据盘(ExceL格式) ,汇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3、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于2010年6月29日至30日,将上述申报材料送交我厅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项目汇总表
2、限额指标分配表
二0一0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