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科〔2010〕8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度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0年起,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包括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计划项目三类。本次申报不含重点项目。
本次申请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河北省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各级各类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集中限额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校严格按照申报限额数申报。
2.《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请各学校务于2010年6月29日至30日,将《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一份、《2010年度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到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有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树船
联系电话:0311-66005155,66005156
电子信箱:lsc@hee.cn
附件:1. 2010年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
报限额表
2.2010年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
报一览表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