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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2:28

各单位:

  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省级研发平台申报采取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式。

  2.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递交科研处,分配申请账号后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专家论证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纸质版递交科研处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佐证材料》及申报指南明确需要的其他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应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通过系统【研发平台申报及评审管理】—【申请材料填报】的“上报材料下载”功能下载、打印,保持与电子版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纸质申报材料分册胶装,直接用《申报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首页作为封面,按照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纸质申报材料评审过后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底档。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2年5月24日前递交科研处,统一寄送

  相关要求

  1.申报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要求。各类平台申报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填报《申报书》时在填报页面内下载。

2.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依托单位以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召开咨询指导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与会专家人员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

3.严格要求指南和提纲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准备申报材料加强项目、成果等的诚信检查,对合作单位资质进行严格把关。

4.申报材料有涉密内容的,请提前告知。违规标密的材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节点

4月7日前报送计划申报省级平台汇总表;

5月4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平台专家论证工作;

5月9日前经审核把关后材料在线提交系统

5月24日前汇总相关申报纸件材料,递交科研处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安排专人跟进此项工作,保持密切沟通。

联系人:李老师

QQ:670551921

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