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管理办法》(院字[2021]20号)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院字[2021]21号)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一流学科申报材料及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公示如下:
表1 符合唐山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申报条件的学科情况
学科名称 |
依托单位 |
学科建设负责人 |
学科带头人 |
学科方向 |
学术带头人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陈伟莲 |
郭万青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郭万青 |
汉语言文字学 |
高光新 |
近现代文学与学科教学 |
郑丽丽 |
生物学 |
生命科学系 |
蔡玉梅 |
范永山 |
微生物学 |
范永山 |
动物学 |
李成会 |
植物学 |
包颖 |
注:(1)在资格审查中,一流学科的相关成果要求是2019年1月1日以来(近三年)新获得的成果,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相关成果要求是2017年1月1日以来(近五年)新获得的成果;(2)根据《唐山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管理办法》规定,唐山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应在“研究方向与地位”、“学科梯队”、“科研与教学水平”三个方面符合遴选标准;(3)“科研与教学”维度共8条指标,所申报学科在近3年内的成果需至少满足其中3条;(4)一流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应至少满足《唐山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中 “人才类条件”、“科研立项类条件”、“学术成果类条件”及“学术奖励类条件” 所列12条标准中的5条;(5)一流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应至少满足《唐山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中 “人才类条件”、“科研立项类条件”、“学术成果类条件”及“学术奖励类条件” 所列12条标准中的4条。一流学科初审具体情况经秘书群发送。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管理办法》(院字[2021]20号)规定,将于近期组织一流学科评审会,敬请相关单位随时关注科研处通知,并做好陈述准备。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到北院833房间查阅原始申报材料,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针对申报材料的查阅要求和质疑。
公示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18:00;联系人:李华伟;电话:3864812。
科研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