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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7:59

各单位:

2020年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开始了,具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式。

2.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kjt.cn:81/)”网站,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审核提交,科研处负责分配账号。

二、立项评审

  1.省科技厅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2020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拟于20206月份进行年度立项评审,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2020523日。

  3.评审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新建省级研发平台通知。

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省科技厅通过申报评审系统向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反馈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申报材料

  1.各类平台申报项目《申请书》;

  2.各类平台申报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

  3.各类平台申报项目《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咨询指导专家列表和专家个人建议意见,包括姓名、单位、职称、学历、从事专业、联系电话等)。

  4.有关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类平台的管理办法及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申报推荐系统内下载。

2.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2020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申报过程中不再统一要求组织专家以会议论证方式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依托单位可通过邮件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的咨询指导意见,并根据专家咨询指导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中提供咨询指导专家人员列表及各位专家个人的咨询指导意见。

3.申报的研发平台名称不能与已有的研发平台重名。已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信息,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查询。

  4.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5.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单面打印,胶装。

联系人:李华伟

电话:3864812

                                                                科研处

                                                              2020312